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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9-06 浏览次数:

 

 

为做好艺术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推免工作坚持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成立艺术学院2026届推免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免工作:

组 长:韩德新、邵恒

常务副组长:傅兴

副组长:林娇、肖磊

成 员:王亚东、刘东明、陈虹儒、张萌、刘芳、

周致欣

秘 书:刘超

2.成立艺术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成果审核小组:

组长:邵恒

成员:傅兴、王亚东、刘东明、陈虹儒、张萌

3.坚持科学遴选

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推免生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并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4.落实回避制度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如与报名学生存在直系亲属等可能影响公正的关系,须主动申请回避;涉及其他非直系亲属等特定关系须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者,将依规严肃处理。

5.接受全程监督

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名额分配原则

本年度学院获得推免生名额5个,学院分配名额时,遵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中规定的名额分配原则要求。

推免生名额分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基础名额是实名额,竞争名额是指两个及以上专业(专业方向)通过一定的遴选规则竞争获得的名额。

三、推荐条件及遴选规则

(一)推免生推荐条件及遴选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第四章“推荐条件与遴选规则”。

(二)竞争名额遴选办法:参与竞争名额的各专业,按专业推荐排名推荐1人入围获得竞争名额资格,竞争名额资格者依次参照以下因素进行遴选排序,排序第一者获得竞争名额推荐。

(1)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该生参与竞争时的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设为A)计算公式为:

A=MAX(B-N,1)

其中B为该生在专业内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N为该专业分配的基础名额数。

(2)外语等级考试成绩。

(三)在推免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期间出现拟推荐学生自动放弃,在学生所在专业内按推荐排名递补。

(四)在推免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期间出现名额空缺情况,则空缺专业名额调整为竞争名额,由其他专业申请人共同竞争,竞争办法与竞争名额的遴选办法相同。

四、推荐程序及计划安排

工作内容

9月5日至9月6日

(1)学院制定推免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在A楼五楼公告栏向学生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名额。

(3)学院辅导员、教务员就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做宣传、解读。

9月7日至

9月9日

(1)学院辅导员组织报名,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教务科(9月9日中午12:00之前截止申请)。

(2)学生材料一经上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修改。

9月9日至

9月12日

(1)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核算成绩。特殊学术专长且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2)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议,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在本院内公示3天)。

(3)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拟推荐名单、排序和相关材料(包含申请的特殊学术专长参军入伍或其他参考情况认定结果),同时将拟推荐名单、排序和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

9月12日至9月13日

(1)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整理材料。

(2)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推免名单。同时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9月14日至9月20日

(1)推免名单公示7天。

(2)推免名单、推免学生材料数据等做准备,最终名单上传管理系统备案。

、复议与监督

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复议。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 022-88286561。

、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