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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1-03-17 08:30     (点击: )

 

做好艺术学院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因此特制定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配有两名专职人员负责其日常教学活动及安全管理;要认真维护保养精密设备,对实验室的贵重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

三、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管理规定,作好实践教学前的各项准备;进入实验室后,应该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明、暗火种及其它危险品;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切断场所内一切设备及照明设施的电源;

四、任何实验实训设备、未熟悉其使用方法之前不得使用;严格遵守实验室设备操作规程,学生在进行实践操作时,要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注意安全,未经任课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听从任课教师的指导;

五、任课教师应教导学生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实验设备,按规定上课时间到达实验室,组织学生到指定的机器进行操作,机器出现故障,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由实验员统一进行报修;

六、按课程实际需要采用实名制方式申领实验室门禁卡,遵循人卡一致原则,门禁卡不得私自转借或转交他人;

七、实验室不存放与实践教学无关的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保持其畅通;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负载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载;

八、实践教学结束后,任课老师需在下课后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室电闸、门窗、卫生是否符合实验室管理规定;应及时切断电源,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

九、实验管理员于实践课程结束后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每周例行检查一次,院领导每月例行检查一次。

 

 

附件【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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