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有关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与山东领航国际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培训项目的咨询,为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特此声明如下:
1. 合作范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与山东领航国际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仅限于委托培训项目,且仅针对山东领航国际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学员。
2. 授权限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未授权山东领航国际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或其他合作办学活动。
3. 教育内容:本次委托培训项目不涉及任何学历教育内容。
4. 学籍认证责任:涉及泰国吞武里大学方面学生的学籍认证及后期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留服)的各种认证及学籍手续,均由山东领航国际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5. 责任承担:若因山东领航国际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过度宣传导致任何舆情损失,责任将由山东领航国际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承担。
我们期望通过此声明,能够提供清晰的信息,并避免任何可能的误解。
2024年9月27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注: 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所有。